一.课题研究的缘起
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上指出:“法律素质是人的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制比较完备、全体公民具有较高法律素质是其重要的内涵。”要提高人的法律素质,离不开法制教育,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也要进行这个教育。”师范类大学生是未来的教师,是为国家培养未来人才的人类灵魂工程师,要在小学、中学进行法制教育,作为未来的中小学教师的师范生,更应该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
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我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了很大成绩。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发布以后,许多高校都增加了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的课时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目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大学生法律素质差、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法律基础知识欠缺、依法执教能力低下的现象比较普遍。笔者在中小学教师培训班中以教育教学中的一些违法事件为问题,要求教师谈谈对这些事件的看法,61%的教师认为只有手段残忍、程度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行为才是违法行为,一般的只能算是教师职业道德问题。当要求其回答"教育法的渊源有哪些"、"我国的教育基本法是什么"、"教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等问题时,83%的教师回答不出或回答不准确,许多教师不知道自身的权利、义务,或者把权利和义务相混淆,甚至有43%的人说不出现行教育法律的名称。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低下导致由教师行为不当引发的学校事故经常见诸报端,学校教育出现的这种现象与依法治国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加强师范类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教育法律素质,是教师教育面临的十分紧迫的任务。
我校的前身是湖北教育学院,专门从事教师的职后教育,《教育法学》是教师职后教育的主干课程,对提高在职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2000年9月,我校开始普通本科师范生教育,经过3年的《教育法学》教学实践,了解到师范类学生的教育法学知识基础薄弱,尤其是依法治教实践操作能力欠缺,仅靠《教育法学》课程的基本知识教学不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如何使普通本科师范生在职前教育阶段打下良好的教育法律素质基础成了《教育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2003年9月,《教育法学教学改革与师范生法律素质养成研究》课题在学校教务处的大力支持下正式立项开始研究,经过几年的努力,构建了符合高校师范类学生学习教育法律知识、养成教育法律素质的课程教学体系。
二.成果的主要内容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我们从调查研究入手,找出师范生在教育法学学习和教育法律素质养成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研究重点,着力解决教育法学课程和教学存在的问题。
1、调查摸底,找准《教育法学》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们对在校普通本科师范生的教育法律素质进行了调查和访谈,了解到他们的教育法律素质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对教师的教育法律素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多数学生认为当教师只要教学业务能力强就行,懂不懂法没关系;二是教育法律基础知识欠缺,对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教师、学生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83%的人回答不出或回答不准确,甚至有43%的人说不出现行教育法律的名称。三是教育法律知识与依法执教行为脱节,不知道如何将教育法律知识运用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据此,我们把树立教育法律意识;强化教育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突出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依法执教的能力作为教育法学教学改革的重点。
2、端正学习态度,让学生认识教育法律素养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用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发展的生动事实教育学生,让学生认识到教育只有实行依法治教,教育的优先可持续发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学校只有依法管理,依法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才能减少学生事故,减少各类纠纷,提高办学效益;教师只有依法执教,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不随意拖堂,不随意补课,提高单位时间的教学效率,才能确保教学质量。所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贯穿“依法治教促发展,依法治校出效益,依法执教保质量”的思想,让学生认识到学好教育法学知识、提高教育法律素养的重要性,端正了学生的学习态度,提高了教学效率。
3、建立三级课程、教材体系,提高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师范生教育法律素质的养成,需要完善的课程和教材体系做保障。我们从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入手,调整、整合了师范类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建立了必修课、选修课、专题讲座三位一体的三级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上,根据师范类学生未来从事教师职业的需要,开好、开足师范类大学生《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必修课程;根据教师依法执教、和学校依法治校的实际需要,开设了《教师依法执教的理论与实践》、《教育法制与学校规范管理》等选修课,让学生既掌握扎实的教育法学基础知识,又具备一定的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实践能力。在教材建设上,既有注重教育法学基础知识和一定法学理论水平的用于专业必修课的《教育法学》教材,又有以专题性为主的用于选修课的《教育法学基础》教材,并结合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及时修订教材,还根据中小学教学和管理实际,选编《依法执教的理论与实践》、《中小学教育教学侵权案例分析》,拓宽学生的法律视野,警示教育教学中的违法侵权行为,养成学生自觉守法的习惯,增强依法执教的能力。
4、改进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教学效率
高校原来的法律知识教学一般采用单一的课堂讲授模式,这种教学方式尽管有传授知识效率高的优点,但不利于学生主动学习、思考和实践。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效率,我们对教育法学的教学方式进行了改革,改变单一的课堂讲授方式,实行课堂讲授、专题讲座、问题讨论、案例分析、社会调查、中小学课堂教学实践等多种教学途径,必修课与选修课相互补充,采取专题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课堂讲授与问题讨论相结合;教师理论指导与学生亲身实践相结合三种教学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效率。